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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即将出台
时间:2018-05-11 13:48

来源:大连日报
       5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推动我市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即将出台《大连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
       该《政策意见》从加大对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吸引力度、降低营商成本、保障项目用地、拓展融资渠道、加快人才引进、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促进等12个方面提出45条政策措施,这也是大连改革开放以来,到目前为止对利用外资支持力度最大的一次。在重点产业、科技研发、项目用地、融资渠道、人才引进、业务准入、投资便利化等多个方面对外商在连开展投资合作给予奖励和支持,基本上都是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措施。如,对外商投资制造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的优先支持)及现代服务业领域,实缴注册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新设和增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最低标准为600万元,最高为1200万元;企业对我市经济贡献增量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贡献量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并对该企业的全部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共计100万元奖励。
       该《政策意见》注重发挥产业转型升级导向作用。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以《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为重点的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作为吸引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经济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环节迈进。
  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外商开展研发合作,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连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将引资与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吸引全球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加快聚集,为加快推动我市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营造有利环境。
       关注企业诉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外商投资发展普遍关注的问题。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提出给予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外资项目用地、拓展融资渠道等措施;在人才引进方面,针对高端人才奖励、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及子女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在国民待遇方面,保障外资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国企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享受相关政策,清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障碍,创造内外资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注重政策支持和服务水平并重。除了给予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外,在改善服务环境、加大服务力度上下功夫。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通过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等,提升行政服务能力和效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突出政策激励效应。强化招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增强对各地区、有关单位、招商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向激励作用,调动全市招商引资积极性。支持各地积极开展招商促进活动,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出台具有本地特色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重点园区开展企业化运作,市场化招商,实现错位发展,良性竞争。
       为什么要出台《大连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
       本报记者邵海峰
       记者从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将出台的《大连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12个方面45条政策措施含金量高、财政支持力度大,将发挥很好政策导向作用,增强我市利用外资的优势,推动大连开放型经济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提升对外开放竞争力,努力实现全方位、全领域、全时空的对内对外全面开放新格局。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局副局长王毅对《政策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容进行解读,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强和市科技局副局长于晓丹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面对新挑战 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竞争力
       开放是大连发展最大的优势,利用外资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外资企业为大连贡献了约30%以上的税收、48%的对外贸易额,提供就业岗位约50万人,占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41%。我市始终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截至2017年,我市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8万余家,实际利用外资近1100亿美元。有114家世界500强企业在连投资267个项目。
       当前,全球范围内引资竞争持续加剧,我国利用外资面临诸多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外资工作,去年,国务院先后出台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5号文件和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39号文件,明确了今后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对利用外资、双招双引等方面提出了有力的支持政策措施。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利用外资竞争力,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市商务局在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以及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牵头研究制定《政策意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意见》的制定工作,从《政策意见》起草伊始,就要求“政策措施要更有力度和创新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谭作钧,市长谭成旭先后听取《政策意见》制定情况汇报,就加大外资研发中心、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配套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政策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力求有关政策措施能够接地气、有实效。
       大连是东北对外开放的龙头和核心城市,利用外资规模一直保持全省领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间节点上制定出台《政策意见》,表明大连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加开放的姿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政策意见》作为新形势下我市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东北振兴战略,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打造利用外资“新高地”、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指导性文件,将有利于通过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强对高水平项目、先进技术、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巩固和增强我市在利用外资方面的优势,打造吸引外资的“强磁场”,推动大连开放型经济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加快“两先区”建设。
       解读《大连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
       本报记者邵海峰
       记者从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将出台的《大连市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加大对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和领域的吸引力度、降低营商成本、保障项目用地、拓展融资渠道、加快人才引进、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促进等12个方面提出了45条政策措施关注企业诉求,含金量十足。
       对外商投资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最高奖励1200万元
       对外商投资制造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的优先支持)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实缴注册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新设和增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最低标准为600万元,最高为1200万元;企业对我市经济贡献增量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贡献量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并对该企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共计100万元奖励;按照《大连市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对重点领域融资租赁项目给予奖励和补贴;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资金累计投资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按股权投资企业对我市企业的投资额给予其管理机构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对新设外资地区总部最高奖励1600万元
       对新设外资地区总部,实缴注册外资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相应奖励,最低标准800万元,最高1600万元;总部对我市经济贡献增量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贡献量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500万元,并给予该总部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共计200万元奖励;地区总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房租的50%给予3年补贴,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房价的2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已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升级为更大区域的总部,符合条件的可获得500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国内外重点研发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
       支持外商开展科技研发合作。按照《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速吸引跨国公司、大学、国际研究机构、国内大公司、科研机构在大连设立研发中心。对引进的国内外重点研发机构,按照不超过其研发设备投入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鼓励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在大连建立分支机构,对具备一定规模及服务能力的,给予50万~200万元补助;加快引进和利用国际先进技术成果。对新增的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给予100万元经费补助,对通过国家定期评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基地购买外方技术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根据即将出台的《政策意见》,经认定的新设外资研发中心,给予50万元开办补助。对研发人员超过100人的新设外资研发中心,给予200万元开办补助;对外资研发中心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在通关、外汇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科研工作站和参与科技项目合作,外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优惠政策。
       加强人才引进支持 加大高精尖缺人才激励力度
       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纳入《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政策支持范围;对人才在办理签证、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服务;支持外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培训费用的比例给予相应资助。市人社局还将围绕我市科技创新的大趋势和产业发展的大方向,谋划人才服务的大举措;将立足高精尖缺和产业匹配,更加注重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生人才、与城市发展需要契合的高校毕业生人才的引进,更加注重柔性的引才用才方式,更加注重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升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政策,实施高校学子“立业大连”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招才引智载体平台建设,做好引才荐才奖励工作,加大高精尖缺人才激励力度,落实好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各项待遇。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打造公平市场环境
       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项目实行递延纳税政策等税费减免措施;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鼓励采取灵活的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外资企业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重点项目用地给予支持。
       鼓励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外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原则,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鼓励外资以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公开项目信息,透明运作流程;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将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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